為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建設,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根據上級財政部門的統一部署和相關資金管理辦法,石門縣財政局現就2017年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建設試點獎補資金的下達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金性質與目的
本次下達的資金屬于財政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我縣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建設試點工作。其核心目的是通過財政獎補,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保障農村道路、水利設施、環境衛生、文體活動場所等公共服務設施的正常運行與日常維護,切實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是財政資金支持重點領域、深化信息公開的重要舉措。
二、資金安排與使用要求
- 資金額度:本次下達的獎補資金總額為【具體金額需根據實際文件填充】萬元。
- 使用范圍:資金專項用于納入試點的鄉鎮、村(社區)的公共服務設施運行維護。重點保障與農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項目,確保資金投向精準、效益顯著。
- 管理規范:各相關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資金使用應公開透明,接受審計和社會監督。
三、組織實施與職責分工
- 縣財政局職責:負責資金的及時下達、撥付與監管,指導資金規范使用,并會同相關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 鄉鎮及試點村職責:作為責任主體,具體負責項目的實施、日常管理與維護工作。要建立健全本地運行維護制度和隊伍,確保設施持續良好運行。
- 信息公開要求:此項工作屬于財政資金信息及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范疇。各鄉鎮、試點村需按照《石門縣財政局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服務》及相關信息公開規定,及時將資金安排、使用進度、項目成效等信息通過適當渠道向社會公開,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四、監督與績效管理
縣財政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加強對獎補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對資金管理規范、使用效益高、群眾滿意度好的試點單位予以表揚;對違反資金使用規定、項目實施不力的,將依規嚴肅處理,并視情況扣減或收回獎補資金。
請各相關單位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獎補資金安全、規范、有效使用,切實發揮財政資金在提升我縣農村公共服務能力、促進城鄉協調發展中的積極作用。